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18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宁教办函〔2020〕31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和《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工作方案》等有关法规文件,特制定《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校(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和《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公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并参照执行。
二、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成立南京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孙百军、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张生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相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处,内设综合协调组、防控指导组、教学服务组和信息宣传组等4个综合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组织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与各方联络协调,做好重点事项条件保障和督查督办工作等。
2.防控指导组:负责全市公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参与重点疫情现场处置。
3.教学服务组:负责做好学校教学工作管理、指导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等在线教育平台运行工作。
4.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报送,做好政策主导、典型宣传、舆论引导与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普及工作等。
同时设0-12岁及特殊教育组、初中高中组、职业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组、国际学校组、在宁高校及市属高校组、局机关组以及后勤物资保障组等7个专项组,专项组负责协助综合组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人员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区各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导、检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央、省、市有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教育宣传引导,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校园稳定;根据疫情建议学校对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配合省教育厅做好在宁普通高校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防控联络机制
在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和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各校疫情信息,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校组织实施。各区、校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保证上下联动,形成全覆盖体系。
(二)工作例会机制
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例会,由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具体事项。
(三)协同联动机制
根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与省、区、学校以及相关部门等协调联动,有效凝聚合力,共筑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防线。
(四)统一行动机制
涉及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需要统一数据统计、统一调度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宣传口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
(五)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的配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防控
1.建立有效的防控体系。各区教育局按市、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明确学校开学标准和审核程序。制定各级各类学校错峰开学、错时上学与放学工作预案。开学一周前要按照隶属关系组织完成对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开学预案备案审查。完善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切合学校实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机构,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有详细的处置流程。组织培训和演练,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知晓具体的防控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制度。每一所学校做好开学预案,预案要细而又细,精心谋划开学以后的工作,细化到学校所有人、所有校内师生学习与生活的每个环节与流程、所有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要落实到每个人。
2.确保“四个一律”。开学前,各校一律进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提前开学或组织集中补课,一律不得聚集,一律不允许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和集体活动。
3.做好师生员工排查工作。各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行程动向,对到访过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或下车)的、没去过重点疫情防控地区但有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要动员其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登记,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不随意出入公共场所。切实落实每日联系报告制度。
4.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储备
(1)学校应通过自行采购、向上级申请等方式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储备,包括用于师生晨午检的体温测试设备(耳温枪、额温枪、温度计或测温人体安检门等),以及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液)、洗手液(皂)、医疗废弃物垃圾桶等。
(2)加强疫情防控废弃物管理,设置标志明显的疫情防控废弃物(口罩等)专用垃圾箱,定时用含氯(有效氯500mg/L)消毒剂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3)在校内相对独立区域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场所附近应设立醒目标志并有安全警示。
(4)规范学校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捐赠行为,不得主动宣传、动员家长为学校捐赠物资;不得组织捐赠仪式等聚集性活动;受赠物资的使用管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登记造册,公开透明。
5.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包括餐用具)、宿舍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和卫生间、洗手池的保洁和消毒,每日开窗通风1小时以上,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6.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要通过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南京市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等权威机构、媒体发布的相关防控知识,供师生、家长学习了解。
7.广泛告知家长。各校要通过多渠道广泛告知每一位师生员工,在开学日前自觉居家隔离两周以及关于延期开学期间的学习安排与相关要求。各校统一制作并收集所有返校师生员工(含长期为学校服务的校外人员)的健康卡。健康卡内容应包括: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同住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假期往来外地的时间和地点等,保证返校的师生员工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凡身体健康状况不良、有高危接触经历的,均要求暂缓返校,不允许带病返校。
8.严格食品管理。各校应提前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开学前14天的行程流向和身体健康进行摸底,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查验开学后为学校食堂送货、送餐单位的相关资质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验货制度,杜绝食用野生动物。
9.实施“停课不停学”。启动中小学线上教学和幼儿园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坚持国家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特别注重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区按照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区一策”的原则,对线上教学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对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避免学生网上学习时间过长。同时,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高中阶段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做好教学安排,市教研室、市职(成)教研室加强教学指导和管理。
(1)充分发挥“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在线教育平台和各类网络媒体作用,省市区校四级联动,为全市学生提供免费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和教学辅导。对农村偏远地区或因家庭困难无法接受线上教学服务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配送相关电子设备及教学资源,确保线上教学全覆盖。
(2)各校要制定延迟开学期间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方案,做好教学工作调整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在线教学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特别要针对初三、高三年级的学生制定详细的指导方案,充分利用学校智慧教学平台,给学生提供学习课表、学习资料等。做好居家学习和开学后教学有机衔接,精准分析学情,认真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
(3)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与教师、学生家庭全面摸排联系机制,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延期开学期间联系家长、指导学生的任务,保证每个学生有专人联系,掌握学生及家长的健康状态。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做好学生疫情防护、答疑辅导和心理关爱,合理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的学习和生活,寓教于乐。对父母均在疫情防控一线、无人照看的未成年人,学校应根据需要,积极协助社区安排托管照顾和送教服务。
10.做好重点人员入学准备工作。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城乡社区、乡镇街道等防护网络的密切配合,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重点人员要提前主动联系,解除隔离后方可返校。严禁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
(二)开学及开学后防控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分期分批、错时进入。
2.落实晨、午检制度
(1)学校每日对师生员工进行晨检、午检,严格因病缺课监测、病因追查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通过“江苏省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和“南京教育政务”微信平台进行“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工作。
(2)鼓励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每天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每日上学前测量孩子体温,如发现其体温度过高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如乏力、干咳、呼吸困难、鼻塞、流涕、腹泻、结膜充血等),应立即报告班主任,送孩子到医院就诊,就诊后向学校提供诊断结果。
(3)学校每天早晨必须在进校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有异常的,要复测腋下温度,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应立即送往学校隔离室休息,同时通知家长,及时安排送医就诊。
(4)学校在下午第一节课前要进行午检,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者,要及时隔离并通知家长。
(5)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落实晨检、午检和晚检制度,每天测量体温时须询问健康状况,做好异常登记,由管理员负责汇总报给校医(保健老师)。
3.对重点场所通风消毒
(1)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报告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共用教室课桌椅等)、食堂、校卫生(保健)室、电梯间、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应保持通风,并每天喷洒消毒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学校,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
(3)学校卫生间、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或洗手皂。
4.做好食品安全与饮用水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返校工作时应提交《健康卡》,符合健康要求并持有有效健康证的人员方可上岗工作,严禁非食品加工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
(2)根据餐次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通过开窗通风、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剂喷洒、擦拭和拖拭等措施,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3)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居家休息或就医,待完全恢复后方可上班。
(4)食品制作过程中严格佩戴口罩,分发时需加戴一次性手套。
(5)学校应安排学生错峰就餐或分餐到班,减少聚集用餐。餐前师生应当洗手,负责送餐、分餐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食品原材料送货人员或外来送餐人员入校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7)每餐次结束后进行消毒。煮沸消毒法,将清洗干净的餐具完全浸没清水中加热,待水沸腾后计时15分钟,取出,晾干即可;流通蒸汽法,将餐具放入蒸屉加热,从水沸腾开始计时,消毒15~30分钟;对于耐高温的碗、筷、不锈钢餐盘,可以放入热力消毒柜中,摆放均匀,温度设定105℃~120℃,维持105℃以上15分钟。
(8)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饮水机的日常清洁、消毒、更换滤芯、水质检测等工作。
5.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学生群体(如曾被隔离观察、亲人被感染、父母在防疫一线的学生等)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跟踪心理服务。组织上好“疫情教育课”,充分运用防控疫情这一重大事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
6.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学校应根据条件设立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设施,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不必要的接近。用过的防护用品全部放入专用设施,定时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7.做好疫情报告
(1)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并协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可安排至相对独立的指定场所开展隔离或医学观察。
(2)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每天了解患病师生治疗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并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学校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做好每日师生健康状况随访、汇总、报告工作。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出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或隔离解除证明到学校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上课。
8.加强在建项目管控。学校各类新改扩建项目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建筑工地专项组要求开展。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得新开工可能对学校造成防控安全隐患的新改扩建及维修项目(应急消险除外);在建项目原则上推迟复工时间,复工时间根据疫情管控情况确定;确需复工的项目应符合省、市关于建筑工地管控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学校与项目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校一策 ”“一项目一策”管理。
9.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会议、教学科研、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10.其他要求
(1)幼儿园。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尊重家长意愿,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对幼儿实行居家看护。幼儿园入离园时间实行弹性管理,鼓励错时接送,有条件的家庭可以晚送早接。
(2)普通中小学校。按照常规时间上学、放学。白天宿舍内要注意开窗通风,同时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培训,确保宿舍干净卫生。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校车的消杀工作。做好弹性离校期间卫生防控工作。
(3)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各区要将外籍教师和外籍人员子女纳入统一疫情防控管理。
(4)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正常开学前原则上暂停一切外出顶岗实习安排,对正在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一律停止实习。开学后,对实习在外的学生,各校要主动做好联络和跟踪工作,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5)特殊教育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和幼儿园。各校要针对特教儿童的特殊性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6)市属高校。按照《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要求,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开学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街道联系,接受市教育局及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7)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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