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南京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宁开大〔2024〕10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办学单位同意,继续教育中心审核,2025级学生庞浩、王家鸣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7月10日—8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5-82212196。



南京开放大学继续教育中心

2025年7月10日



附件: